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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要请中信国安出局
作者:佚名 日期:2001-7-30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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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晚9点30分,在北京嘉里中心饭店,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湖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凡安和公司总经理袁四庆向记者透露,此次来京的任务之一是要就中信国安在湖南投资有线电视网的问题找出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另外一项任务是向发展银行谋求十几亿元的贷款。
曾凡安说钱的问题已经谈得差不多了,而中信国安的事湖南方面也有了解决方案,“估计会走股权转让的路子”,但他表示,这还要征求对方的同意,谋求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是最重要的。
湖南欲将中信清理出局 目前在湖南,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的大体格局是:由湖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投资一级干线网二级干线网的建设,将湖南省的有线网络从省会长沙到全省14个地市,并从地市到全省100多个县全部连接起来。而电广传媒则参股各个地市做城区网的改造。湖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由湖南省广电局网络中心控股62%,电广传媒是由湖南省广电局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控股的上市公司,两家都属于湖南省广电局的“嫡系部队”。按照湖南省广电局的设想,由电广传媒布点,由湖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布线,一张全程全网式的大网就支起来了。并且按照省局的想法,将来电广传媒参股的地市网络公司都要并入省网络公司,形成全省一家公司一张网。但事实是,在这张网上,中信国安占了其中的5个点,长沙、岳阳、湘潭、益阳4个地级市和浏阳一个县级市,中信国安与这些城市合资成立了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并已投资两亿多元用于这些市的有线电视网络建设。
袁四庆认为,投资的多元化影响了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的全程全网三级贯通。按照广电总局的要求,全省应该是一张大网,而中信国安投资了5个市,都是单独成立的合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与省里的网连,也可以不连;可以与省里合作,也可以不合作。这势必会影响整个网的完整统一。
湖南决定将中信国安清除出局。5月28日,湖南省广电局在《中国证券报》头版发布声明,声明说:“凡从事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业务必须报请省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对未经我局审批擅自在我省、市县有线电视网络部门组建网络传输公司从事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业务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务院82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坚决清理。”此声明矛头直指中信国安,因为中信国安在湖南是直接与地县级城市直接合作,并没有取得湖南省广电局的同意。
湖南所依据的国务院82号文是1999年颁布的。据袁四庆解释,82号文一个意思是要求台网分离,另外还规定广电专用网要由广播电视部门来建,以各个省为主体组建网络公司。今年5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第428号文件,强调,“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以合股方式融资建设经营广播电有线网络,采用合股方式融资的必须报国家广电总局的批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组建完成前,各地市、县不得再以股份形式融资建设经营广播电视有线网,目前正在筹划和进行中的违规融资必须立即停止……”此外,国家广电总局对融资曾出台了“三分开”的规定:第一,主干网和接入网分开,主干网允许系统外资金进入,接入网只允许系统内资金进入,地域不限;第二,增值业务与本质业务分开,增值业务对系统外资金放开,外资除外,而本质业务绝不许放开;第三,传输本质业务和增值业务分开,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的传输属于本质业务,不能放开,但像IP电话、互联网、VOD点播等增值业务可以允许系统外资本进入。
由此可以看出,中信国安进入湖南犯了两个“错”:一是没有经过湖南省广电局的批准,二是系统外的资金进入城区网的建设。
条块分割湖南省厅大局难控 对于中信国安绕过湖南省局直接与地市合作,袁四庆认为,站在任何一个企业,或者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这都是犯了大忌。从常理上分析,投资广播电视这么一个特殊的行业,怎么能不和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来合作?哪个主管部门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据悉,当时中信国安来湖南投资的时候,作为湖南主管网络建设的曾凡安副局长曾找过他们。曾凡安说,当时他对中信国安表达了两种意思:一是欢迎他们来参与网络的投资;二是到湖南来投资广播电视网络还是应该来找省广播电视局,撇开省局直接与地市合作会影响网络的整体性。希望中信国安与省局合作,一致对地市。而中信国安并未采纳这种建议。
中信国安董秘廖小同承认湖南省局当初与中信国安负责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士有过接触,之所以没有合作是因为“我们觉得他们的发展计划不太实”。廖小同说,中信国安在有线电视网络领域干了这么久,对广电的管理体制还是比较了解的,“省局与各地市局是两个主体,省局替下面承诺什么是算不了数的。基于这种基础上的承诺,我们当然没有多大的信心。”
广电行业确实与其它行业不同,管理体制长期处于条块分割状态,各地广电局不受广电总局所控,地市县局不受省局管辖。并且,有线网络归属地方政府的管理格局,使得网络资产的处置完全不由广电总局决定,省局对地市局的资产也不能采取强制划拨的方式,必须采取市场的方式。这种状态使得各地广电局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公司进行合作。中信国安的事情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湖南益阳是第一个找到中信国安的。其实益阳最先选择的合作伙伴是电广传媒,而电广传媒给益阳出示的资产评估价是2100万元,不仅没有将用户这些无形资产计算在内,甚至连用户接入网的电缆部分也没有列入有形资产。益阳只得另做打算,最后选定了中信国安。中信国安给益阳的资产的评估为5500万元,并由益阳指定评估事务所。去年9月,益阳与中信国安签订了合同。国安网络在益阳正式挂牌,成为湖南的第一家国安网络有限公司,益阳控股51%。
廖小同告诉记者:“其实益阳在我们签约的城市中,是条件最差的一个,我们在合作中并没有挑肥拣瘦。”看到益阳能够获得这么好的合作条件,长沙、岳阳、湘潭和浏阳等城市也纷纷找到中信国安,成立了合资公司。这对电广传媒要在今年10月完成建立全省50个县、14个地市的电广宽带有线网络公司的目标,势必形成阻力,并且中信国安为地市提供的良好的合作条件也抬高了电广传媒的收购成本。
尤其令湖南省广电局感到不快的是长沙的事情。在长沙,有省网和市网两张网。省网是省有线电视台最早建立的,两年后长沙市广播局也建了一个网。两张网在很多地方是有重合的,并且一个城市也没必要建两张网。去年经过省局协调达成协议,省有线电视台与长沙市局的两张网合并,再加上电广传媒3家组成股份公司,当时成立了一个广达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公司。袁四庆说,当时省局的目的主要是想通过电广传媒的投资,在长沙建立一张统一的大网。“而后来由于中信国安的介入,市广播局从广达撤出,与中信国安建了另外一家网络公司。”
廖小同认为,从这件事上,湖南省局就应该好好想一想,为什么下面的机构不愿与它合作,“应该追究深层次的原因”。他说:“合作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事,不存在谁比谁高,谁比谁低的问题,老想高人一等当然不行了。”并且,中信国安认为,在国务院第82号文件上并未写明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由哪一级广电部门批准合作,他们与各个地市的合作都很愉快,并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新政策,已经是在合作实施之后的事。
解决问题还要靠市场推动 网络整合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由“一盘散沙”到“全国全程全网”是广电很久以来的夙愿,但广电发展历史上的各自为政却为统一网络提出了考验。广电总局也下决心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格局。2000年初的全国广电厅局长会议上提出的网络传输公司组建方案是:以省为单位组建公司,市、县无条件地进入;全程全网,中间不得分割;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开发;以资产为纽带,采用股份制形式,以账面净资产核资入股,存量不动,增量分成。
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来说,就是分两步走,先由各省统一省内网络,第二步再由各省与总局网络中心连接。所以以省为单位组建网络公司迫在眉睫。
但目前有线网络公司正卡在打破行政级别、突破地域界限的关口,这也是整个广电改革的难点。有线网络四级投资,中央、省、地市、县,不同投资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行政很难整合;而所谓市场推动,最重要的就是由中央至地方的网络公司以平等的姿态,按照公司并购的程序执行,让资本进行推动。
在湖南的问题上也是这样。廖小同说:“这个事情如果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处理,怎么样都行;但如果不是在此原则下,处理起来就会有相当的难度。”
并且,广电部门内部有些人似乎对“全国全程全网”的概念理解得不是非常透彻,某省广电部门领导曾说过:“通过行政重组和资产连接来构建全国性大网固然好,但如果只进行业务连接,运营也应该没有问题。这个全国性运营机构,如果只是业务关系倒是可以接受。”
廖小同也说:“网络最终会连接,不管谁做的网,谁投资的网,最终都会相连的,所以我们将来愿意与省里有个合作。”
而现在的问题并不仅仅在于连上网,广电总局最终要的是垂直管理。例如在湖南,省局一声令下,电广传媒可以乖乖地把参股的公司并入省网络公司,中信国安行吗? 所以问题的解决还是比较复杂。但曾副局长表态:“我们想妥善地解决好这个问题,不想把矛盾激化,目前正在寻找妥善的解决办法。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谈,谋求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
但就曾透露的股权转让的办法,有业内人士分析,不一定行得通,就算出得起高价,中信国安也未必轻易言退。如廖小同所言,中信国安与湖南各地的合作都是有合同的,受法律保护。并且中信国安与各地市的合作目前尚很愉快,所以此事的解决还有很大悬念。(白柯